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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驻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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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入孵申请条件及要求

来源:兰州高新区创业中心 作者:兰州高新区创业中心 责任编辑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9/2/20 10:50:41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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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主要从事新技术、新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服务,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;

2、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、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,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的;

3、研发的项目(产品)知识产权界定清晰,无纠纷;

4、属于兰州自创区重点发展的生命健康、智能制造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及大数据应用等主导产业;

5、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,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、现代农业、集成电路的企业,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。

(一)一般科技型企业要求(同时具备)

1、企业研发团队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对技术、市场、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;

2、有明确的市场目标和市场经营计划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。

(二)留学归国人才创办的企业要求(同时具备)

1、硕士及以上学历,且留学人员在公司持股35%(含35%)以上;

2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;

3、携带科技成果的留学人员,其技术、商业模式在国内或国际上具有领先水平。

(三)高层次人才、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要求(同时具备)

1、高层次人才、领军人才在公司持股35%(含35%)以上;

2、高层次人才、领军人才认定证明;

3、携带科技成果的高层次人才、领军人才,其技术、商业模式在国内或国际上具有领先水平。

(四)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张海芸

联系电话:0931-855399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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